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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9/12/23 10:00:36 添加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2717次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

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中心)、城市管理(执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现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参照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落实方案。

2019年12月6日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

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巩固“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成果,确保今冬明春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要求,我厅决定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中旬,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紧紧围绕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居民住宅和出租屋消防安全等行业重点领域,着力解决安全发展理念不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扎实、安全操作规程不遵守等问题,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经过3个半月集中整治,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现全覆盖,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事故隐患得到全面整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扩面提质工作基本目标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全面加强,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作风建设综合整治。针对住建系统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深入、监管执法宽松软等不严不实问题,开展综合整治。

1.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全面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树牢安全红线意识。省厅近期将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2019年12月底前,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警示教育方案、编制影像等资料,组织本单位职工和本行业重点企业负责人,采取播放影像资料、现场教育、以案说法等形式至少开展一次警示教育。

2.专项督导事故多发地区。配合省安委办,针对部分省辖市近期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工作滞后等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帮助被督导地区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各级提高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专家帮扶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针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在前期建立专家团队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市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并推动完成建筑施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扩面提质工作目标任务。

4.组织安全生产暗查暗访。省厅将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要采取暗查暗访、执法检查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

(二)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辖区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场所、每一家企业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实行闭合式监管。对问题严重的,要严格执法。

1. 建筑施工。

(1)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发、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施工等问题。

(2)危大工程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设备安拆等危大工程的管理情况,包括危大工程的方案交底情况、方案编制和审核审批情况、按方案施工和验收情况、监理旁站或巡视情况等。

(3)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情况。主要检查施工项目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落实情况。

(5)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落实情况,给排水沟槽、桥梁工程、泥浆池等临边设置防护栏杆情况,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临边防护情况,建筑物楼层邻边四周未砌筑、未安装维护结构时设置安全防护情况。

(6)建筑施工项目焊接等明火作业、动火审批管理情况,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宿舍明火取暖、现场消防器材配备等消防排查情况;建筑工地食堂操作人员卫生健康证等办理情况和食品卫生管理情况。

(7)城市轨道交通、地下暗挖工程、地下管网、地下综合管廊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

(8)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安全责任主体、防范制度、应急方案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设备和人员安全管理及教育培训情况;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

(9)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双重预防体系组织结构建立情况、各岗位职责及考核制度制定情况、双重预防教育培训情况、风险分级管控情况,包括在建项目风险点清单、危险源辨识、评价、分级管控清单、现有各类风险点总数、重大风险管控台账以及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企业安全检查制度、计划、排查实施情况等。

(10)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情况,主要检查“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管控情况。

2.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人员密集场所

(1)城镇燃气。整治燃气站点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充装和倒装等行为;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对城镇燃气厂站、管网等设施以及燃气用户用气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贯彻执行燃气法规制度、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2)城市供水。强化对自来水厂、管网、加压泵站、二次供水等重点设施的管理和巡查。组织供水企业和其他供水设施运营维护单位对供水户线、水表、屋顶水箱等易冻部位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冻保温措施,保障居民正常用水;供水企业要加强科学调度,防止在低温状况下因负荷过大造成的爆管事故。

(3)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重点排查污水处理厂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污水处理厂应急保障情况;加强排水管线巡查,防止大量冰雪直接进入下水道,导致堵塞和冻裂;污水处理单位要针对进水水温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工艺参数,确保污水处理安全运行和达标排放。

(4)城市集中供热。督促指导供热企业对供热热源、换热站及管网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巡检维修,及时排查和处置事故隐患,确保供热设施安全运行。

(5)城市公园、游园、动物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各类公园绿地安全运营管理,对公园绿地内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全面排查游戏游乐设施以及动物笼舍等安全隐患,确保游乐、通讯设施以及节日期间公园内举办的大型活动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6)城市道路。环卫主管部门要组织作业单位加强环卫设施排查检修,对清雪防滑机械进行全面检修,及时排除低温雨雪天气下可能出现的设施故障,遇到暴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时,及时采取机械推雪和撒布融雪剂、防滑沙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人行道、主要干道、上下坡路段、过街天桥等重点区域实施清雪防滑作业,保障城市交通畅通。

(7)规范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活动,杜绝生活垃圾违法违规倾倒转移。对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防止因积雪冰冻引起坍塌事故。

(8)加强广告牌、灯箱和楼房外墙附着物的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

3. 行业内消防。

(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小区、出租屋、施工工地等场所是否违规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等问题,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是否保管到位。施工现场、员工宿舍、物业管理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2)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与周边建筑是否落实防火措施,是否存“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被封闭、堵塞、占用等问题。高层建筑是否存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障碍物导致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等问题。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维护保养到位,是否存在损坏故障等问题。

(三)推动安全新规落地实施。

1.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集中整治期间,各市县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通过样板示范、专题培训、加强指导、强化验收等,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五有标准”进行建设,继续巩固扩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成果,做到“两个覆盖、一个示范、一个上线”,确保年底前,一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实现全覆盖,单项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包括外省企业在豫施工项目)实现全覆盖提质扩面目标的实现。

2. 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通过开展学习培训、研讨、演讲比赛、专题讲座以及张挂张贴条幅、标语、使用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在全行业进行广泛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并督导本行业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新《条例》的宣贯学习和专题培训,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全覆盖。同时要结合行业实际,对标《条例》及时修订完善现有的各项安全监管制度,并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梳理完善企业内部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周密安排。深入研判本地本领域本单位冬春安全形势,进一步完善“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时时抓防控,人人抓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对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场所、每一个岗位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各企业(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建立风险、隐患、督办、责任4个清单,照单管控风险、消除隐患、交办督办、严格责任。加快专项行动重大隐患清零,对专项行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尽快全部清零。各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重大隐患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做到及时、坚决、彻底整改。省厅将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风险隐患较多的市(县)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新媒体等,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普及安全生产常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督促各类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一线员工的遵章守纪意识、安全操作水平、应急处置能力。要发动行业内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集中整治,切实提升全行业安全意识和防控水平,推动行业内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同时,要强化社会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各地要注重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及时编发行动专刊简报,同时报送省厅。

(四)加强信息报送。行动期间,为一步了解掌握全省工作进展情况,统筹推进集中整治,要做好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各市县主管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每周五上午12时前,将本周集中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省厅,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2019年12月10日和2020年3月10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省厅。省厅将定期向省政府汇总上报各地开展情况,并进行通报。

上述材料,请各地住建、城管、房产等部门对照各自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将材料信息分别报送至省厅业务处:

1. 建筑施工方面的材料报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谢  巍    电  话:0371-68089367

邮  箱:564068304@qq.com

2.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人员密集场所方面的材料报送厅城市管理处

联系人:李华威    电  话:0371—63830255

邮  箱:hnscgcrq@163.com

3. 行业内消防方面的材料报送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吴小红    电  话:0371—68080863

邮  箱:fcc68080863@163.com

附件:集中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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