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有序恢复售楼部开发的通知》(郑防控办〔2020〕103号)要求,就我市售楼部有序恢复开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逐项落实郑防控办〔2020〕103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如实提交承诺书,并对承诺事项负责。开发企业在向所在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承诺书的同时,需将盖有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报送市局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处(邮箱fgjscc9999@126.com)。
二、各开发区、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郑防控办〔2020〕103号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以日报形式将本区域内每日售楼部恢复开放名单,报送市局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处(邮箱fgjscc9999@126.com)。
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对恢复开放的售楼部的检查。对不符合恢复开放条件的售楼部,责令其立即关闭进行整改,并采取关停网签端口、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等方式进行处理。
附: 关于有序恢复售楼部开放的通知(郑防控办〔2020〕103号)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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