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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添加日期:2021/3/31 9:34:40 添加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2218次


关于2021年上半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

资格考试(郑州市考区)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位考生:

根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关于2021年上半年在部分城市试点举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房学〔2021〕12号),为做好2021年上半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郑州市考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要求,报名郑州市考区的人员应为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郑州市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

二、报名审核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1年4月1日起至4月15日止。请报名人员

在上述考试报名期间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www.agents.org.cn)“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简称考试服务平台)报名。提交报名后五个工作日查询审核结果。在报名时间段内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可按要求补充资料重新提交报名。

三、信息填报要求

报名时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名人员慎重选用。照片具体要求如下: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295px×413px,尺寸为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为10KB,底色为白色。(上传翻拍、自拍、PS照片、有文字等不规范照片将一律视为不合格)

2001年及以后大专及以上高等院校毕业的,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chsi.com.cn)带二维码并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报告;其他的,上传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考生上传的工作证明必须机打且加盖公司公章,手写以及盖合同章、财务章的工作证明无效。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保证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错报、误报责任自负,报考信息一经审查通过后,原则上不可修改。

四、费用交纳及发票打印

通过资格审核后的考生请于2021年4月20日前交纳考试费。考试费用为每科次人民币90元。报名成功以交纳考试费为准。考试交费截止后,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5月15日后,中房学将为报名人员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考试费电子发票下载方式如下:1.登录考试服务平台下载;2.登录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下载;3.以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码为用户名在发票通网站(www.fapiao.com)注册后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及使用规定与增值税纸质发票相同,可下载打印使用。依据税务部门相关规定,个人抬头考试费发票可报销。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咨询方式:

考试政策问题咨询电话:0371-68107970(省协会)

0371-67889725(市协会)

考试审核咨询电话:0371-68107970

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23(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021-61948896(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

(二)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关于2021年上半年在部分城市试点举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房学〔2021〕12号)为准。


附件:《关于2021年上半年在部分城市试点举行房地产纪 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 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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