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电子签名(章)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市房屋交易中心、市房地产发展研究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相关银行、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指示精神,郑州市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在全市推广执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由于合同条款及附件较之原来的合同示范文本新增内容较多,且需要在每个附件上进行电子签名(章),信息量剧增易造成网签系统运行卡顿。为简化签约程序、提高工作效率,2023年9月27日,市住房保障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有关业务处室、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顾问等部门和人员,经认真研究,决定将现行的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在每个附件上加盖电子签名(章)”调整为“统一在最后一个附件上一次性进行电子签名(章)”。
附件:本合同附件包含以下事项--预售(现售)合同
2023年9月28日
|